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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什么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登记为生效要件在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只有通过法定登记程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保护交易安全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旨在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登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得以公开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

央产房变更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并准备相应的材料央产房变更主要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这些过程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具体来说,央产房变更的流程大致如下产权人或受托人首先需要前往房屋产权单位建立电子住房档案,如果产权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属于在京中央单位,也需要建立对应的“。

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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