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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房改方案全文

此前房产九四方案,相关部门连续发文

针对房产市场进行调控

部分市民也表达了自己

对房产调控新举措的疑惑

国土房产部门发布了部分权威解读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1F

  买房篇

  Q

  婚前买的房子房产九四方案,离婚时房产归属女方所有房产九四方案,现在男方还可以再购买房吗?

  A

  男方如为本市户籍单身且其名下无住房房产九四方案,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男方如非本市户籍且名下无房的,满足“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Q

  我在3月25日之前已经和卖方签订合同还网签了,并且交了定金。我也符合满两年的医社保,现在过来办理过户,却遇到要求满3年,像这种情况,能不能以网签或是资金来往的票据按旧政策(两年的医社保)办理交易手续?

  A

  不可以,二手房买卖要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Q

  今年1月,我通过拍卖取得房产,持法院拍卖过户文件,会不会受到调控新措施的影响?

  A

  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住房的,可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通过其他方式拍卖房产的,须符合购房资格条件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Q

  境外人士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吗?

  A

  境外个人在本市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Q

  我是拥有一套住房的单身人士,属于房产调控新措施的限购行列。但我又想购入一套二手房,且在3月24日与卖家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但未到窗口送件,能按原政策执行吗?

  A

  不可以。2017年3月25日(含)之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按新出台的房产措施执行。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Q

  外来人员社保条件符合,刚刚把岛外的房子卖了,现在可以在岛内买二手房吗?

  A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符合“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名下无住房,即可购买1套住房(含岛内二手房)。

  Q

  在3月25日前签订了购房合同且以转账方式支付定金,但是定金是用我母亲的卡转的,是否适用于旧政策?

  A

  根据相关政策,您需提供账户流水或转账凭证,银行将核实收付方与购房协议中交易双方(含配偶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是否一致。您的情况较为特殊,由直系亲属代转,建议提供账户流水或转账凭证,出具相关亲属证明,由各商业银行具体认定把握。

  2F

  卖房篇

  Q

  2014年购买了一手房(已备案),产权证还没有办出,在3月25日之前已经凭购房合同做了委托公证书,等房产证办出来了可否凭公证书出售该房产?

  A

  该一手房在3月25日之前备案,房产证办出后即可上市交易,3月25日之前做的委托公证书可以使用。

  Q

  拆迁安置房在3月25日之后才办的产权证,要不要满2年才能出售?

  A

  拆迁安置房办出产权证即可交易。

  Q

  我在2005年跟开发商买了一套一手房,可是产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那现在办了产权证,是否也要2年之后才可以卖?

  A

  不需要的。此条政策界定的是购买时间,而非办理产权证时间。所谓“新购买的住房”,指的是在3月25日之后新购买的,并非在3月25日之后办理产权证的。也就是说,若在3月25日之前购买一手房且已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均按原政策执行。

  Q

  我新购买的房子是商住两用的,也要2年之后才可以卖吗?

  A

  若房子产权证登记土地房屋用途是商业或办公类,不在调控新措施划定范畴内。但若是住宅产权,就必须执行新措施。

  

  3F

  公积金、社保篇

  Q

  调控新举措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社保必须连续缴交3年,是否一定要逐月连缴?中途若有中断缴交,是否不符合购房条件?

  A

  是的,必须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且需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Q

  已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缴存满半年不足一年,此次政策调整有影响吗?

  A

  此次政策调整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如您已在3月29日前提交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或办理二手房交易送件的,此次政策调整对您没有影响。

  Q

  军队转业干部刚刚安置到厦门工作,公积金未缴满一年,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A

  可以的。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次政策调整对上述人群不产生影响。

  4F

  贷款篇

  Q

  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这条新措施的实施界定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在3月25日之前已经完成网签,是否按原政策执行?

  A

  是的,该政策时间界定节点为:2017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后发生的二手住房交易应严格执行新措施。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息系统已网签购房合同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在商业银行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首次查询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时间、交易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且以转账方式支付定金的时间,有其中一个在3月25日之前,都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Q

  我在3月25日之前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了定金,这方面的证明要怎么出示?

  A

  您需要提供账户流水或转账凭证,银行将核实收付方与购房协议中交易双方(含配偶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是否一致。

  Q

  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这条新措施的实施界定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在3月25日之前已经完成网签,是否按原政策执行?

  A

  是的。2017年3月25日(含3月25日)之后发生的二手住房交易,应严格执行新措施,住房交易时间按照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商业银行针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首次查询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时间、交易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且以转账方式支付定金的时间等四个日期孰前的原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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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日报

  编辑:罗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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